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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积分入户门槛降低30分

  17日,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和《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等人才入户政策。

  根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人才入户政策系列文件,将东莞原来的人才引进、积分制入户、高技能人才入户、优秀新莞人入户、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入户等入户政策整合到新政策中,明确了东莞将采用准入类人才入户和积分制人才入户两种入户方式,进一步拓宽直接入户的对象范围。

  按照新入户政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于东莞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等可以直接入户。

  新政策还进一步优化了积分制入户指标分值。《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将积分入户资格分值由130分降低为100分,同时进一步优化积分指标和分值。其中,为吸引企业中层和技术骨干,适当提高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加分,此外,提高社保、房产等分值,为低学历,无职称但高技能、搞贡献人才开辟通道。

  与此同时,入户手续办理也进一步简化。条件准入由人力资源部门实行“即来即办”,当场受理、审核和发放人才入户卡。积分制入户也由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实行“一口受理分类送审”办理,审核时限由4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公安部门户籍迁移手续缩减至15个工作日。

    记者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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