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东莞新闻 > 正文

东莞危险驾驶罪分析报告:20时后是高峰 男中青年是主力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钟紫薇)昨日,东莞第三人民法院发布今年第一季度危险驾驶罪分析报告,报告显示,酒驾现象在晚8点后集中爆发,中青年男性是醉酒驾驶的主力,大多醉驾是在造成事故报警后才被查处。

  危险驾驶案件逐年上升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可以按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危险驾驶罪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自2011年5月11日至2014年3月25日,东莞三院受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共计253件。其中2011年26宗,2012年71宗,2013年95宗。在2014年,仅截至昨日,该院就已经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61宗,而且61宗案件无一例外均是酒驾案件,法院预计,今年的数据应该会远远超过去年。

  61名被告人全是男性

  东莞三院经过分析今年第一季度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发现,该类案件的被告人都是男性,其中26~45岁的被告人有51人,占被告人总数的84%。

  东莞三院法官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中青年男性目前正处于事业黄金期,社会应酬较多,无酒不成席的社会风气使得中青年男性酒驾的几率增加。

  “酒驾现象在晚上8点之后集中爆发。”法官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晚上时间充裕,是聚会宴请的最好时机,再加上晚上警察也都下班了,酒驾者存在侥幸心理。” 

  据统计,今年受理的61宗案件中,发生在晚上8点~凌晨2点之间的酒驾行为多达40起,占总案件数量的2/3。

  大多造成事故后被查处

  除却上述的酒驾现象在晚上8点之后集中爆发、被告人均是男性等突出的特点外,东莞三院还发现,酒驾大多是造成事故后方被查处、无证醉驾摩托车现象较普遍等也是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呈现出来的较显著的特点。

  据统计,东莞三院今年受理的61宗案件中,有12起是酒驾尚未造成后果被公安机关查处,其余49宗均是因为造成人车相撞等事故后警察介入。

  此外,无证醉驾摩托车的现象也值得社会重视。据统计,在 61宗案件中,醉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案件有11宗,占总案件的1/6,并且这11宗案件中,都造成了人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其中有8宗涉及无证驾驶。

  【案例】

  酒后和警车来个“热吻”

  2014年1月18日19时许,被告人吴某华在东莞市横沥镇饮酒后,于当日21时30分许,驾驶一辆本田轿车途经横沥镇中山路怡景路段时逆向行驶,车头与巡逻人员高某驾驶的正常行驶的巡逻警用小型汽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两辆车辆损坏及高某、巡逻警用小型汽车上的巡逻队员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民警接到群众报案后到现场将吴某华抓获。经交警认定,吴某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吴某华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50.80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等着红绿灯就睡着了

  2013年10月30日20时许,被告人池某铭醉酒驾驶小汽车驶离深圳市龙岗区祥晖酒店,途经东莞市凤岗镇S359平淡线嘉辉会天桥路段。在红绿灯处停车后,便昏睡在车上,后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池某铭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0.07mg/100ml。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0

下一篇:东莞获批创建电商示范市

上一篇:东莞4月份开始对城市扬尘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