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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生进企业 最高年奖2.4万元

    新扶持办法出台,创业大学生及开设村民车间企业均有奖励

  长安镇政府近日出台新的《促进农村居民就业创业试行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针对本地户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奖励金额相比以往有大幅提升,此外参加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以及开设村民车间的企业均将获得丰厚奖励。

  硕士生就业两年奖励近5万元

  长安人力资源分局官方微博日前发布消息称,新修订的《长安镇促进农村居民就业创业试行办法》正式印发,将从今年4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原《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共设立了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奖励、创业奖励、农村居民户籍人员就业补贴等四项内容。

  记者了解到,长安镇原来的扶持办法规定,从2009年起,对到长安镇内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岗位补贴,本科以上学历月工资不够2500元的补够2500元,大专学历月工资不够2000元的补够2000元,中专学历月工资不够1500元的补够1500元,补助期限均为5年。

  新政策则规定,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长安农村居民户籍、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生,成功到企业就业的,大专学历的每人每年奖励12000元;本科学历的每人每年奖励14400元;硕士以上学历则每人每年奖励24000元。持续工作累计每满一年可申请一次,最长可申请两年(24个月)。

  据介绍,为推动本地大学生到企业就业,长安镇从2009年8月就开始实施扶持《办法》,2011年7月又将补贴期限从原来的两年统一调整为五年。但由于本地大学毕业生、居民就业意识较为薄弱,就业态度不够端正等因素影响,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一直徘徊不前。

  长安镇人力资源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大学毕业生除了领取自己的工资,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可以申请一次奖励,满两年的话又可以再申请一次。“这样大专生在企业工作满两年则可以获得24000元,本科生28800元,硕士48000元,这样的奖励力度在全市也是靠前的。”

  自主创业也有奖

  新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也实行奖励。据长安人力资源分局介绍,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长安户籍大学生若在东莞市内自主创业,每人(法定代表人)每年奖励20000元。

  此外,长安镇30岁以上的户籍居民如到企业或村民车间全日制岗位就业的,工作每满一年可申请一次性6000元的就业补贴。企业成立村民车间也可获得奖励。记者获悉,企业只要按要求成立村民车间,招用长安镇农村居民户籍劳动力达到10人及以上、每人就业时间满一年以上、且提供的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长安镇政府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按每招用1人奖励3000元标准计算,最低保底奖励5万元,最高封顶奖励20万元。

  [提醒]

  多年前的奖励请快来领

  长安镇人力资源分局透露,从2009年至今,长安镇虽已发放就业岗位补贴575人次,但仍有部分符合资格的毕业生由于各种原因尚未申领,分局提醒这些人抓紧时间提交申请办理。据介绍,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的申领时限自2013年9月1日起调整为“必须在毕业三年后的3个月内完成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不过针对2008年到2011年2月28日期间毕业且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最迟须在2014年5月31日前提交申请。(记者 徐章龙 通讯员 麦肖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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