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水电乱收费难监管
出租屋水电费新规今起启动开罚模式
4月1日起,东莞出租屋房东再借水电费敛财或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然而,3月31日羊城晚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仍有不少出租屋尚未实现水电收费终端价。出租屋的水电怎么收费,依然是房东说了算。
水电费还是房东说了算
“我们这里的电费还是1.3元一度,房东没有一点要降电费的意愿”,租住在东坑初坑村的杨先生表示,自己收到物价部门的短信提醒,称房东收取水电费只能按照政府规定标准收取,但这些信息似乎对房东没起什么作用。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1月起东莞出租屋房东就必须按照政府收取的水电费标准来收取水电费了,申请合表的出租屋一度电是0.647元,但在过去3个月的劝导期中,很多房东都对这一规定不以为然。
记者3月31日走访万江一些出租屋发现,不少出租屋的水电收费依然与之前的收费情况相同,水电费怎么收,还是房东说了算。“我这里电费一度收1元,水费收4元一吨。”万江新村一位姓赵的房东告诉记者,他手上的单间都全部租出去了,每间的租金200—300元不等,水电费一直都是这么收的。
不舍差价费用降了又涨
记者了解到,有房东在政策实施后降价实行终端价,但不到两个月就喊亏重新涨价了。租住在东城主山的阿华告诉记者,1月份房东将电费从原来的一度1.2元降至0.8元,水费从4元一吨降至3.5元。“但到了3月份房东就反悔了”,阿华告诉记者,房东降了水电费后,还涨了20元的房租,作为公摊补偿,但现在,房东说降价后太亏了,又把电费涨回1.2元一度了。
阿华告诉记者,他在东城主山的出租屋已经租住了七八年了,家里空调、洗衣机各种电器一应齐全,每个月的用电量为100—200度,用水也有十多吨,房东降价后,他每个月至少能省近百元。而对于一栋楼出租数十套房间的房东而言,就是收入的缩水。
二手房东老戴向记者透露,如果按照水费每吨4元,电费每度1元计算,他管理的30套房间中,每个月的用水总量在300吨左右,一个月用电总量2000度。按照合表计算老戴交给供电部门的电费是0.647元一度,居民水费为2.805元一吨,他每个月在水电上能赚到1000余元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