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出租房房东若没有按照终端用户价计价收费,将受到最高10万元的处罚。昨日南都记者走访东城、寮步、长安、塘厦等镇街数十处出租屋发现无一处出租屋按照新规收费,仍然延续以往收费模式,水电价仍由房东定,既没有价格公开透明化,也没有与租客进行关于水电损耗分摊的约定。东莞市物价局回应:作为一项新的政策,实施是需要个过程的,接下来将加大新规的宣传力度,同时价格检查部门会跟进检查上述镇街违法收取水电费的出租屋,一经查实将进行严厉查处。
[背景]
昨起本要动“真格”最高罚10万
为规范出租屋出租人水电费结算行为,2013年底,东莞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发布《东莞市加强出租屋电费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出租屋收取水、电费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水、电价之外,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损耗、分摊以及与用水、用电量密切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污水处理费、生活圾垃处理费等),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出租人须按规定样式,在出租屋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收费凭证(收费收据)应单列水、电和其他费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不得将损耗、分摊等费用直接计入水、电费。
今年1月到3月,为劝导期,发现违规出租屋主要是教育为主。从4月1日起,市物价局将对违法收取水电费的出租房东进行处罚,最高可罚款10万元。
[走访]
寮步:房东未执行物价局新规
小李是寮步凫山村一家网吧的网管,租住在村里的出租屋已经几年了。记者跟随小李来到他的出租屋,屋内贴有消防安全标语及已经通过消防验收的证书,但没有看到物价局规定贴出的水电价和分摊计算方式。小李说,物价局的新规定大家早听说了,但一直没看见有执行的。这里老租客的水价是3.5元,电费1元。新来的租客,水价是4元每吨,电费有一块二的有一块五的,还有两块的。记者在附近走访了几处出租房,情况跟小李说的相符合。没有一家出租屋愿意和租客约定分摊水电损耗费用,都是一口定水电价。
东城:有房东没听说新规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东城主山和桑园社区。在桑园工业路附近,几位工人告诉南都记者,之前就听说了市物价局的新规,房东完全不按照执行啊,没办法。在金时金欢K T V后的一处出租屋,房东直言没听说过有什么新规,要租房子,单间300元一个月,水费4块每吨,电费1.5元。南都记者表示按新规定可约定水电损耗分摊方式。但房东不耐烦地将记者轰了出去:“你去执行新规的出租屋租房吧”。
塘厦:村民出租屋水电收费没谱
昨日下午,在塘厦镇花园新街附近,一栋栋出租楼墙面上大多都贴有房屋出租广告和联系方式,但这些出租屋门口均没有张贴物价部门关于水电收费的标准。南都记者约见一名房东谈房租价格:20平方米的单间,带厨卫,不带家具,月租金报价400元,水费3.8元每吨,电费0 .8元。约见另一栋出租楼的房东报价:30平方单间,带厨卫,带家具,月租金700元,水费4元每吨,电费1元。南都记者试图跟对方讲价水电收费,该房东直接说:“你要嫌贵,就去找其他家好了。”随后“哐当”闭门谢客。
长安:房源紧,水电价任凭房东定
记者昨日走访了长安镇霄边、咸西和乌沙三个社区的多栋出租屋,发现他们无一按照规定执行水电终端用户价格收费。乌沙步步高大道234号日兴楼出租屋,二手房东介绍说,他们对租客收取的水电费价格分别是电1 .3元一度,水4元一吨。“我们这个已经是最便宜的了,别人电费都是1.5元,水5元一吨。”该房东表示,步步高大道一带企业和工人众多,根本不愁租客。一名租客昨日刚交了水电费,其向南都记者出示了缴费单,并表示“物价局的规定对房东来说形同虚设,水表电表我们租客都看不见,每个月的用量都是房东说了算,我们也没法去核对”。在咸西旧村怡安楼,以及霄边社区长兴五巷的多栋出租楼,房东均表示未听说“终端用户价格”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