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在日前召开的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被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据介绍,近年来,市司法局法援处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为建设“平安东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仅2013年,市法律援助处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87宗(其中群体性案件52宗,涉及人数2003人),接待来访群众8426人次,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7432人次,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738.7万元。
事实上,市司法局法援处在法援工作上很多举措都走在全省前列。2000年,市司法局法援处率先成立广东省第一个镇(街)级法律援助办事处。目前,覆盖全市的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已经建成。如今我市已建立法律援助办事处3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69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956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基层群众感受到法治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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