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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政府出资420万购买社会服务 管理约80个路口流浪乞讨人员

东莞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街头劝助流浪乞讨人员。记者 苏仕日 摄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政府采购网获悉,东莞将由政府出资420万元购买社会服务,主要用于市区主要道路红绿灯口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等。目前相关政府采购项目正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据透露,该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预算为人民币420万元,报价人报价超出财政预算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9:0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4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需要注意的是,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否则采购人可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项目要求

  1.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市区主要道路红绿灯口和渠化岛(约80个)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以及游卖、派发传单人员的管理;主干道道路两侧对乱拉乱挂横幅现象的整治。

  2.中标单位必须每天7时到23时分两班全年不间断安排人员在市区各个主要路口巡逻,服务期为三年。

  3.招标单位将提供5辆摩托车无偿供给中标单位使用,但是中标单位必须安排与准驾车型相符的人员驾驶,另外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使用费用。

  4.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还需要劝阻、驱赶、整治和引导在红绿灯口流浪行乞人员,并定期对乞讨人员数量及经常出现的时间和地点等作出统计汇总。

  5.针对屡教不改的派传单人员,需要耐心沟通,讲明政策,必要时需要与其工作单位做沟通,从源头上控制此类不文明行为。针对乱拉乱挂等行为比较严重的(超过3条横幅的),必须要上门沟通,讲明政策,发放整改通知书。然后责令其自行拆除,拒不整改的,由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拆除。

  ●中标后工作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配备43名工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管理人员2名,配备人员当中须有10名以上有摩托车驾驶证照人员。人员要求为男性,年龄在18岁至45岁之间,身体健康,工作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不能频繁流动,工作人员任职前,需经过军事训练培训和政治资格审查,无违法犯罪前科。

  2.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军事训练,提升工作水平,交流工作心得。全面学习和掌握各种管理办法和技巧。

  3.因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中标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同时加强和落实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精神面貌好,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4.中标单位工作中要依法依规,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发现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不可以存在打人、骂人、非法禁锢等违法行为。(记者/黄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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