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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调整住房困难家庭房屋修葺补助标准

    4月16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本月起,调整我市住房困难家庭房屋修葺中全面改造的补助标准。全面改造房屋的,原来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800元,将提高到每平方米不超过1200元;局部修葺的补助标准仍按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执行。此外,补助内容在现有房屋修葺项目基础上增加地梁、混凝土地面、楼梯、不锈钢楼梯扶手、不锈钢防盗门等5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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