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 苏婵 通讯员 石嘉怡)日前,东莞市司法局对照“四风”认真查找问题,并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完成“五个一”的“自选”动作,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据悉,该局在具有对外业务的服务窗口设立一批“党员先锋服务岗”。目前已在三家公证处和市法律援助处设立了党员先锋示范岗,并按照“六有”标准,开展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即有明显的服务形象标识、有规范的服务标准、有特色的服务举措、有健全的制度保障、有优秀的服务队伍、有明显的服务成效。
该局为发挥司法行政在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治保障的优势,建立了一支由局机关、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的31名党员组成的“市司法局党员法律服务志愿队”,制定了《市司法局党员法律服务志愿队工作规则》。服务队定期深入到各单位、各镇街进行法律志愿服务活动。
该局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开展一次下基层调研活动。为确保工作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缩短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距离,局党组成员深入基层听意见、查不足、定对策,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水平。先后深入三家公证处调研为民服务便利措施的改进方法;组织虎门、长安、厚街、沙田、东坑、横沥、大朗、万江、麻涌、东城等10个司法分局,就拟适用社区矫正前社会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加强调查规范性和风险管理等进行探讨和交流。
据了解,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营造学习氛围,进一步激活全体党员能谋事、想干事、能办事的热情,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在全局党员队伍中开展一次“教育实践活动大家谈”展览活动,全局党员结合本职工作,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改进为民服务措施等撰写短文并在局办公大楼内展出。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以更高的工作姿态、更强的责任意识、更紧迫的使命感,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促进全局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群众,提升为民服务效率。
此外,为促进教育效果的尽快生成并长期有效,该局积极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了一套适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制订了《东莞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工作指引》,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的人员配备、职业操守、业务规范和日常工作程序。在市三家公证处启动了公证机构投诉复查处理工作制度,规范证据保全公证业务工作,完善公证办证系统,推行跟进服务承诺,完善便民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