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要力促外经贸转型升级
百余项措施齐出促外经贸转型升级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推动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四大体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建设东莞外贸转型升级支援服务中心等事项。备受外商关注的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四大体系”共有109条实施措施,其中包括:将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每年给予最高奖励500万元;对于设立境外展销中心的企业,将给予3年封顶1000万元的资助。
奖励
外贸综合企业最高奖500万
办法中所说的“四大体系”包括建设加工贸易中小企业产业提升综合服务体系、加工贸易中小企业内销综合服务体系、加工贸易管理服务体系、开放型加工贸易监管体系。
在围绕这“四大体系”提出的109条措施中,40%为东莞原有措施经实践后的提升优化,60%为新举措、新手段。
办法新增了财政资助方面的内容,比如对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将根据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予以奖励,即按该企业新增市级地方留成部分50%的标准,每年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资助
鼓励莞企建境外展销中心
据介绍,东莞将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及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推动企业抱团“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同时还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组织东莞优质企业抱团开拓南美、非洲、俄罗斯以及中东、东盟等新兴市场,探索建立东莞产品的境外展销中心,将对设立境外展销中心的企业给予3年封顶1000万元的资助。
此外,对于建立外贸转型升级支援服务中心的企业,将给予中心3年封顶1000万元的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按其上年度实缴个人所得税市级地方留成部分100%的标准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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