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试行特定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审批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东莞制定了《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目录(试行)》(以下简称《豁免目录》),决定试行特定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审批管理,深化环评审批改革。列入《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可以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包含了社会事业与服务类、城市基础设施等多个行业的42个项目类别。试行期从今年6月15日开始,为期一年。
建设过程发生污染行为将被取消豁免资格
根据东莞制定的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审批试行办法规定,对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噪声废气扰民、没有明显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影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畴。该《名录》中部分非工业类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革为备案制。
列入《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目录》的建设项目可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豁免目录》及备案管理的建设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措施。若建设、运营过程中发生污染环境行为或发现备案项目存在漏报、瞒报相关信息,属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的,环保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取消其环评豁免或备案资格,责令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自有宅基地建房修路免环评
《豁免目录》内容显示,可以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涵盖了社会事业与服务类、农林牧渔、公路、城市交通设施以及其他等多个行业的42个类别。
在已有建筑中设立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婴幼儿护理中心、老年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等项目则明确规定不含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无强噪声设备,所排污水能接入市政截污管网。
对于农户居民住宅建设、出行道路整治这类项目,豁免环评审批的条件是在自有宅基地建设,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农户小型水产养殖项目则要求不含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小型风险水库的堤坝、水闸、泵站除险加固工程,只要不改变库容、水位、流量等要素指标,不涉及各类保护区也可豁免环评审批手续。
在核与辐射领域,110kv(不含)以下输变电工程仅豁免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评价。
据悉,《名录》中部分非工业类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革为备案制后,建设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或窗口办理两种方式进行备案。
通过网上申报的为5个工作日;通过办事窗口提交资料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以正式受理时间为准)。项目受理后,申请人可以凭正式受理号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记者 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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