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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手续今起再精简 28项前置审批减至13项

  从26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东莞即日起同步执行此次全省统一的目录内容,停止执行自2012年商改编制并实施至今的商事主体目录与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目录。也就是说,从26日起,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减少,由试点时的28项保留至13项。

  前置审批目录再减一半

  据悉,2012年以来,东莞市在全国先行一步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工商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编制并实施了《经批设立的商事主体目录(2012)》及《前置改作后置的许可经营项目目录(2012)》。前置审批事项从188项压减到109项,并将81项经营项目审批改为后置,仅保留金融、保险等28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才能设立的事项。

  东莞市工商局方面介绍,全省编制前置审批目录日前正式执行,目录在东莞市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精简,仅保留外商投资、公共航空运输、医疗、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等13项法律法规等设定的属于市场主体资格审批,且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编入《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其他108项有法定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改作后置。

  记者了解到,在这108项有法定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改作后置的主体中,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民用枪支制造、直销企业、拍卖企业等审批事项,编入《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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