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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韶产业园投资过亿项目 最高可获两千万补助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鼓励优质企业项目落户莞韶产业园暂行办法》,市财政将对落户莞韶园的企业,在投资建厂、租金补贴、贷款贴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均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其中建厂补助和租金补贴两项资助,单个企业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这意味着入园企业最高可获2000万元补助。

据市产业合作办介绍,这是目前东莞对莞韶园招商引资上最大力度的扶持政策,将有望大大加快莞企投资莞韶园的步伐。

【门槛】

投资额需超1亿元

技术投资不超过20%

去年底以来,按照广东省“一对一”对口帮扶要求,莞韶新一轮帮扶工作全面启动。作为历来帮扶重头戏,双方签订了《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继续合作共建协议》,莞韶园也将从9.38平方公里,扩园至27.9平方公里。

东莞市财政将设立莞韶园企业项目落户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优质企业项目(机构)落户莞韶园。具体奖励主要包括建厂补助、租金补贴和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单项补贴金额累计最高可达1000万元。其中建厂补助和租金补贴两项资助,单个企业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落户项目的“优质”二字何以体现?《办法》规定适用范围是2014年1月1日以后签约落户莞韶园(经省批准的27.9平方公里范围内),符合国家、省及莞韶园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政策,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投产的企业项目。

此外,落户企业的项目投资额需要在1亿元以上。项目投资额由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投资和其他有效投资(主要指生产经营性租赁支出)构成,其中技术投资额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20%。

【优惠】

引荐方有专门奖励

入园企业可获双重补助

除了鼓励企业投资落户外,对于在莞韶园新建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大力引资引荐的单位、个人,《办法》也有专门奖励。

公共服务平台是指在莞韶园范围内建设,为企业提供设计、研发、孵化、检测、技术推广、设备共享、信息咨询等,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运营的有关机构。其建设补助标准为:自平台项目竣工运营后,按项目核定实际总投资的25%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于招商引资引荐人,《办法》规定,成功引荐落户企业的镇村、行业协会、商会、个人等,除享受《莞韶园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奖励外,按韶关市奖励额的50%进行追加奖励。

事实上,两市双重奖励将是莞韶园此轮招商引资的法宝。今年初,韶关市已印发了《莞韶园工业企业收费优惠和财政扶持办法》和《莞韶园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

此外,对总部留在东莞并到莞韶园投资发展的企业,落户莞韶园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可纳入东莞市现有科技等产业扶持政策(税收相关奖励除外)的扶持范围。此外,此类企业如果有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特别突出,且有需要享受我市人才扶持政策的,可以采用“一事一议”的形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参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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