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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东莞行政审批目录》的事项不用审批

为依法严格控制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市政府日前正式对外发布《东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目录》)。

今后,行政审批的实施、监督和公开等将以《目录》为依据,未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实施,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应制定标准化实施办法。

不得变相设定实施行政审批

今后,行政审批的实施、监督和公开等将以《目录》为依据,未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实施。

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审批。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只作出原则性管理要求,未设定行政审批的,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不得以备案事项、服务事项或者其他事项的名义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审批。

不得将审批事项拆分实施

对于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制定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等标准化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应当明确审批依据、审批指南、审批期限、审批流程等要素和内容,但不得擅自变更法定要素和内容,不得将行政审批事项或者审批环节、步骤等拆分实施。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设定和调整行政审批的,由市监察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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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三批)》发布

又有81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

市政府日前正式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三批)》,取消81项行政审批事项、转移12项、下放58项。审批事项目录进一步清理了现有的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评事项,本次重点清理减少涉及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

清理重点

减少涉及中小微企业行政审批

据记者初步统计,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共取消81项行政审批事项、12项转移事项、58项下放事项(22项下放审批事项、27项下放的日常管理事项和9项下放执法事项)。

审批事项目录进一步清理了现有的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评事项,重点清理减少涉及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

其中,备受大家关注的平价商品审核等事项,也在此次的取消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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