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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住建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消有效期“无关救市”

  日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限设定,同时放松对竣工项目的预售款监管。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从侧面看出东莞政府可能意识到房地产市场的严峻了,并解读为这是对东莞房地产市场的“救市”之举。昨日,东莞市住建局回应时,对“救市”之说进行了否认,并表示,新政是为了“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也将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后检查,强化事后监管,与‘救市’无关”。

  一点通

  政策:

  有效期两年改为取消

  即日起,东莞市住建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设置许可有效期。取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续和商品房预售转现售手续。原已核发并登记有效期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可继续使用。

  业内解读:松动迹象为政策调整作试探

  中原地产黎艳武认为,不用预售调整为现售,减少行政审批,提高效率。北大资源御湾营销管理部经理柏虎则认为,可以看到,这可能是政策方向的一个提示,放松的方向。

  业内认为,从侧面看出东莞政府可能意识到房地产市场的严峻了。不知道是不是为下一步做些政策的调整进行试探铺垫。

  住建局:审批改革的要求与“救市”无关

  本次下发《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限设定,是鉴于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同时,我局也将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后检查,强化事后监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因此,本次调整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规定,与“救市”无关。

  一点通

  政策:

  已竣工备案的取消预售款监管

  按照《广东省预售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预售款是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用作该商品房建设费用的款项,预售商品房已竣工备案的,市住建局取消对该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开发企业可按照“东莞建设网-办事指南”(h ttp://w w w .dgjs.gov.cn/)要求向该局提交资料,办理取消预售款监管手续。

  业内解读:提升开发商资金利用效率

  柏虎表示,这个政策对开发商有放松。特别是第二条,开发商资金面可能会好一点。黎艳武对此表示认同:监管账户放松,开发商的资金利用效率提升,也有利于促进开发商建设进度加快,保障业主及时收房。资深投资客马生则表示,可以看出,政府也看到市场的严峻,所以目前应该是睁眼闭眼,对竣工了的项目放松预售款监管,政府肯定得在能力范围内帮助房企过冬。毕竟税收不少,房价稳定,社会面也就稳定了。

  住建局:须有足够资金保证工程交付

  东莞市住建局:按照规定,商品房预售款是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用作该商品房建设费用的款项;住建部也明确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因此,我局本次只是重申,预售商品房已竣工备案的,取消对该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记者 龚萍 陈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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