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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企在京建批发街 将在国内重点城市推广

  5月2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四大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指出,对经核准,由行业协会(商会)、加工贸易内销代理商组织企业与国内商贸集团、销售集散地建设的实体批发销售中心,按场地面积给予每平方米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整体形象装修资助,最高资助200万元;场地租金按照第一个年度50%、第二个年度40%、第三个年度30%逐年递减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每个项目连续资助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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