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下发了《2014年东莞市村组债权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8月定为“东莞市村组应收款集中追收月”,由市农业局协同法院、宣传等相关部门,在不违反法规政策前提下,全力指导、支持和配合镇村开展追收。这是我市继今年1月后的第二波村组追债高潮,该《方案》也是我市迄今最详细的村组追债方案。
据市农资办统计,今年上半年,东莞农村集体收款率达71.4%,同比上升3.9%。《方案》提出,力争2014年全市村组应收款总额下降3%,收款率达80%以上。
明确多种法律追债手段
今年1月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增资减债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用法律手段追债。此次《方案》则进一步详细阐述了用法律手段追债,明确可用法律手段包括:镇街司法分局协调镇街法律服务所,代村组向拖欠严重债务人发函追收;已聘请法律顾问的村组,可由所聘律师发函;司法部门介入村组疑难个案追收;累计欠款超过1年(含1年)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欠款人,将被列入“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村组对胜诉但尚未收回的债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拖欠村组款项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及时上报欠款情况,严格按协议时间及时还款,有偿还困难的要落实还款计划。拖欠村组款项的村组、村组参股企业、村民,由村(社区)公布欠款人名单,村(社区)级追收工作组上门追收、发送律师函、用分红抵扣等措施,敦促债务方尽快还款。
对所有隐性坏账进行登记
对所有隐性坏账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坏账的债务人、成因、金额、账龄、处理结果等信息。《坏账台账》供村组长期备查和记录。
坏账一般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才能核销。所有坏账,无论是否得到核销,都要在《坏账台账》中详细记录处理措施和结果。有待处理坏账的村组,要增设“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坏账”三级科目,将暂未核销的坏账,从原会计科目全部调整到该明细科目下核算。
下一篇:7大项目将为东坑年创税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