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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鸥”康复 最快今日送至福利院

  10月9日,记者从长安镇获悉,曾在“海鸥”台风夜被遗弃在水沟旁的男婴“小海鸥”已经完全康复,达到出院标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至市福利院。预计最快今日被送至市福利院。

  男婴在“海鸥”台风夜被遗弃一事经多个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全城关注,大家纷纷对“小海鸥”的遭遇表示同情,也对他的坚强表示祝福。

  20来天“海鸥”长胖2斤

  记者于10月9日下午到达长安医院NICU病房,发现小海鸥安静地躺在病床上,等候医护人员喂食。

  NICU陈医生介绍,目前小海鸥的肺炎和黄疸病已经痊愈,体重从进院时的2.8kg到现在的3.8kg,身体非常健康。“小海鸥特别乖巧,长得很帅。”陈医生还说,目前想要领养小海鸥的市民非常多,甚至有看到新闻特地从上海过来的,都非常喜欢小海鸥,认为这个男孩聪明可爱。

  政府出资救助“小海鸥”

  “小海鸥”被遗弃一事经报道后,长安镇委、镇政府多个部门包括宣传文体局、妇联、社会事务局等积极救助“小海鸥”。其中,长安镇社会事务局已就“小海鸥”的医疗费用作出安排,并将支付“小海鸥”的医疗费。

  长安镇妇联也表示,会在“小海鸥”的病情稳定后探望他,给他多一些关爱。该镇宣传文体局也动员镇内媒体密切关注报道此事,积极联系各方,为“小海鸥”提供帮助。

  长安医院办公室罗先生告诉记者,很多过来探望“小海鸥”的市民都表示“只要给我领养,所有医疗费、营养费全部我出”。面对市民的爱心,罗先生都一一婉拒,“这样的事发生过很多,但这样的弃婴有政府作为最强大的后盾,市民不需要操心医疗费用问题。我们会尽自己的责任把孩子照顾好。至于收养问题,则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合理审批才能办理。”

  收养须具备五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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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长安镇民政等部门获悉,目前公安部门已初步认定“小海鸥”是弃婴,小海鸥将被送到市儿童福利院等候领养。市民需通过排队领养的方式,才能正规领养到“小海鸥”,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民政部颁发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其后在认定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前提下,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大条件的收养人才能收养“弃婴”——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而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当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将在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方可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发给收养证。

  记者在此提醒爱心人士,一旦“小海鸥”被送至福利院,可随时关注“小海鸥”的领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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