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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三招提速重大项目建设 土地报批材料上报时间提早_新闻中心_东莞阳光网

  去年下半年以来, 随着上级国土审计,国土使用政策收紧,东莞市重大项目“先行用地”做法被叫停,对重大项目推进影响很大。为此,市重大办联合多个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开工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昨日以东府办【2015】3号文印发,其中通过早、变、合三招,让重大项目既符合政策法规要求,又能尽快上马建设。

  《实施办法》明确,从市政府下达年度计划和用地指标计划后,项目单位就应立即启动项目立项、规划与设计和环评等前期工作,且要求在当年3月底前完成,普遍比以往提前两个半月。

  第一招:早

  土地报批材料上报提前两个半月

  前些年因为有“先行用地”、“先行动工”政策做保障,我市土地报批材料的组件上报往往要等省里下达年度用地指标以后才展开。如今,《实施办法》要求从市政府下达年度计划和用地指标计划后,项目单位就应按照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要求,立即启动项目立项、规划与设计和环评等前期工作,不得以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为由拖延时间,且要求在当年3月底前完成,在时间上普遍比以往提前两个半月。

  《实施办法》明确,各镇街(园区)是用地报批材料组织的责任主体。市政府下达年度重大项目计划(含用地指标计划)后,各镇街(园区)应立即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迅速启动批次报批材料的组件工作。对需办理市农转用地的项目,各镇街(园区)应按市国土局有关要求,在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将材料报至市国土局。对需办理省征地手续的项目,各镇街(园区)应在3月底前,将所在地块的省征地批次报批材料报至市国土局。

  对开工意愿强,急需动工建设的项目,各镇街(园区)应同步组织报市农转材料和报省征地材料;报市农转已缴纳的相关费用,在报省征地时,镇街(园区)不再重复缴纳,由市财政足额按程序向省缴纳。

  第二招:变

  农转用地、省征地材料同步组织

  市重大办相关人士介绍称,《实施办法》强调“变”是因为省里已经将农转用地审批下放到市政府一级,只要用好、用足这个政策,就能使重大项目开工既合法合规,又能加快建设。具体有四个变化。

  一是在操作实施上,将以往“先行动工”、“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变为依法依规完善前期手续后开工建设;二是在机关服务上,将以往“坐堂行医”,变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三是在启动时间上,将以往等待省下达年度用地指标的3月底4月初才启动用地报批组件工作,变为市下发年度重大项目计划和用地指标预分配计划草案后的1月初,就立即启动用地报批组件工作;四是在用地指标分配方式上,将以往和重大项目计划同步分配,变为年初计划只预分配用地指标,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落实用地指标,即按用地报批材料报达市国土部门审查通过的时间顺序,先到先得,后到后得,迟到不得。大力提倡鼓励和引导项目单位,特别是投资意愿强、建设工期紧、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同步组织市农转材料和省征地材料。

  《实施办法》要求,市国土局在收到部门、镇街(园区)批次报批完整材料后,对农转用地批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报市政府。“市农转材料准备起来比较快,准备好后报市国土局审查,再报市政府审批。这个过程10天、半月就可完成,农转手续经市政府审批后就可合法合规地开工建设了,这样可节约好几个月时间。”与此同时,对报省征地批次应尽快组件打包上报,待获省批复后,再按程序组织招拍挂,落实项目用地使用权。

  第三招:合

  围绕国土报批主线合力前行

  强调“合”,就是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都必须有很强的大局意识,要在大局下行动,在合力下前行,紧密协作,不能互相掣肘,搞推诿扯皮。

  市重大办上述人士表示,《实施办法》最大的特点是要求各部门、各镇街(园区)必须围绕国土报批这个主线,从市政府下达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明确用地分配指标之日起,按《时间节点表》靠前工作,按节点快速完成相应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项目在新的政策环境下,不仅不受影响,而且更加快捷。

  奖惩措施

  时间节点推迟超两月

  取消市重大项目资格

  《实施办法》中还明确了重大项目的奖惩措施:分期建设项目在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后,由市招商主管部门组织镇街(园区)、发改等单位进行评估,达到投资协议中的承诺标准后,按建设进度配置后续用地指标,否则停止配置用地指标。

  对开工前期准备工作进度缓慢,延误规定时间节点的相关责任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重大办进行约谈。对上述时间节点,无正当理由推迟一个月以上的,一律调整为市重大预备项目;推迟两个月以上的一律取消市重大项目资格。

  此外,《实施办法》还明确将加大新开工项目推进情况在镇街年底考核中的比重。对推进力度大、建设成效好的镇街(园区)在来年申报重大项目时予以适当倾斜;对年终考核排名前5位的镇街(园区)奖励用地指标;对工作组织不力或久推不动、误时误事的镇街(园区)及责任领导,将通报批评。

  背景链接

  上级国土使用政策收紧

  “先行用地”做法被叫停

  近年来,东莞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了一套高效便捷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实施办法。在这一系列推进政策中,起到核心作用的是前期用地报批环节“绿色通道”,即“先行用地”政策,允许在项目用地报批在省国土厅窗口受理后即开展土地平整、桩基建设,甚至主体工程建设,这样可节省半年至一年半时间。

  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上级国土审计,国土使用政策收紧,我市重大项目“先行用地”、“先行动工”、“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被叫停,要求必须在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确实给重大项目建设带来影响。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如何找到既能符合政策法规要求,又能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的路径和方法,显得尤为紧迫。

  为此,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市重大办会同国土、规划等多个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开工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强化“三个力”,实现“三个字”,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上变被动为主动,从而达到预期目标。即强化服务力,靠前工作,把功夫下在“早”字上;强化融通力,因势利导,把功夫下在“变”字上;强化聚合力,紧密协作,把功夫下在“合”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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