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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港5、6号泊位通过验收

  继2014年8月5日虎门港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7、8号泊位顺利通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评审验收后,2月2日,5、6号泊位也顺利通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评审验收。记者昨日从虎门港集团获悉,至此该集团旗下两家集装箱码头公司均获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最高标准验收。

  据了解,此次验收评审以《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实施细则》为依据,从安全责任体系、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装备设施管理、作业管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救援、安全文化、职业健康等16个方面对5、6号泊位进行综合测评。经过一系列严谨考核后,验收评审组认为,虎门港5、6号泊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整体安全生产环境规范有序,一致同意虎门港5、6号泊位通过一级达标验收。

  虎门港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而在2013年1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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