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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获地方立法权面向社会征集年度立法项目

  东莞阳光网讯争取了6年的地方立法权终于来了!东莞市法制局从今天(5月29日)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2016年度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市民可以对立法项目提出自己的建议。

  昨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即日起,东莞等9市可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有专家认为,这对我市进一步推进地方自我治理、改善地方法治环境、进一步激活自身活力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和影响。

  根据东莞市法制局发布的《关于公开征集2015-2016年度地方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东莞首批立法项目计划将涵盖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三大领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所提立法项目建议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环境保护等为重点,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经济社会建设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

  与此同时,东莞市法制局起草的《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也于今日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程序规定》从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解释、备案与修改、废止为推进等方面对我市立法工作的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以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市民如对该《程序规定》有修改意见也可于6月20日前提出。

  关于公开征集2015-2016年度地方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推进公开立法、民主立法,科学合理制定地方立法计划,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2016年度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含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征集范围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所提立法项目建议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环境保护等为重点,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经济社会建设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的事项等内容。 

  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采用信件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并请注明建议人单位或姓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邮寄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 

  邮政编码:523888 

  传真:(0769)2283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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