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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建立“四化”机制坚决铲除“黄流”土壤

  樟木头镇把“涉黄”问题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整改问题,建立“四化”机制,彻底铲除“黄流”生存土壤。

  一是建立一体化的行动机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扫黄”工作,建立了“五个一”行动机制,即成立一个扫黄专项工作组,每个时段一巡查,每日一督导,每日一汇报,每周一研判,深入开展“扫黄”专项行动。

  二是建立规范化的处置机制。一旦发现“涉黄”行为,立即启动“四步”处置机制,即第一步,治保主任、警长第一时间到位,现场处置;第二步,社区书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责任领导迅速到位,依法严处“涉黄”行为;第三步,公安、工商、消防、文化、城管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查封“涉黄”场所,严处相关责任人;第四步,镇纪委牵头成立调查组,深挖背后保护伞,斩断“涉黄”利益链。

  三是建立网格化的责任机制。实行镇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和社区属地责任制,加强对“扫黄”工作的领导、部署、落实和督导。镇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社区签订“扫黄”责任书,公安分局领导与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签订责任书,治安大队、各派出所与全镇娱乐场所签订责任书,形成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层层落实的“扫黄”工作格局。依托社区、村民小组划分网格,确保每个网格有民警、治安员、社区干部巡查“涉黄”行为。安排一名派出所领导、一名民警对每个娱乐场定点负责,对各相关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和备案,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

  四是建立多元化的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布“涉黄”举报电话和《樟木头镇举报“涉黄”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黄”工作。充分发挥的士司机人数多、接触面广的优势,政法办、交通分局、团委联合发动“的士”司机提供“涉黄”问题情报信息。邀请媒体参与监督,广泛征集“涉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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