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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环保限行范围又扩大了违规将罚款扣分

  记者今天获悉,我市将进一步扩大机动车环保限行范围,将东莞大道等路纳入限行范围,从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由交警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以二百元罚款、记3分。

  近日,市政府发布了《东莞市进一步扩大环保限行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三条新规定:一、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市内通行;二、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和石竹路通行;三、每天8:00-20:00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的汽车在我市通行。(即在以上时间段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的汽车在我市范围内所有路段通行)过境高速除外。

  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由交警部门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十三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二百元罚款、记3分。

  翁子殷、伦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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