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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技局将调整科室业务 人员编制不变

市科技局将启动科室业务调整,提升科技项目管理能力

  近日,广东省科技厅在全国率先推行“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针对科技系统长期积累的问题,如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够公开透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等,制定了“一揽子”新举措。

  东莞从“十一五”期间启动“科技东莞”工程以来,科技项目多、经费额度大,其科技项目管理是否“阳光”?是否会继省科技厅改革之后出台配套改革措施?近日,记者就一系列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专访了东莞市科技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沈海邑。

  东莞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起点较高

  “省科技厅当前推行‘阳光再造行动’,其实,东莞的科技项目管理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探索研究如何完善和规范。”采访中,沈海邑细数东莞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不断调整、完善的脉络。

  沈海邑介绍,“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决定东莞每年安排10亿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科技东莞”工程,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在此期间,东莞建立了一整套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从项目设立、项目申报、资金管理到项目验收、项目评估等,都有据可依。

  沈海邑说,相对而言,东莞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还是比较完善的,“譬如,随着几年前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移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东莞已经基本实现了科技项目网上申报,且项目立项前都会进行公示等关键流程。”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项目设置上,会出现个别企业重复申报的现象;部分项目的资金拨付方式也存在不恰当的地方,不能最大化地满足企业的创新需求;操作流程上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需要更加公开、透明,等等。”沈海邑说。

  “十二五”启动多项管理制度改革

  “十二五”期间,我市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增加到每年20亿元。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我市对“十一五”实施的“科技东莞”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整合完善资金项目、梳理调整资金政策,启动多项改革措施。

  一是完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网上受理平台,实现项目申请、审查、评审、公示、审批、签约等全过程监管。同时,逐步建立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二是强化了资金管理。实行专项资金检查制度化和绩效评价年度化。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检查,并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是整个项目的专家评审阶段移交给市科协组织,设立全市统一的专家库,由市科协组织专家评审,业务主管部门不再参与专家评审环节。

  四是加强问责管理。市业务主管部门立项项目的各个管理环节如立项审查、资金审批、跟踪验收等采取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实行问责管理。

  另外,为了提高项目评审的公开透明度,去年,市科技局还对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评选方式进行了创新,通过组织“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形式进行项目评审,同时引入金融机构、科技孵化器等社会资源对获奖企业跟进扶持,社会反响良好,“今年还会继续”。

  将根据发展需求调整科室业务

  沈海邑透露,省科技厅推出科技项目管理“阳光再造行动”后,市科技局领导专程前往考察学习。此次省科技厅在“阳光再造行动”中,重新调整了各处室的职能定位。为与省科技厅对接,并更好地提升科技项目管理能力,市科技局也将启动科室业务调整。

  据沈海邑介绍,目前市科技局共有10个科室,除办公室不负责科技项目外,其他9个科室分别承担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为适应发展需要和更好地提高行政效率,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科室的业务内容。

  “新的科室业务调整,将在整体职能不变,现有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调整完善科室定位,突出项目的前期研究和整体规划职能,强化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实现项目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职能的相对独立。”沈海邑说,市科技局目前还在就调整工作进一步调研,“我们不会照搬省的方案,毕竟省、市情况有别,但是调整肯定是会进行的。”

  此外,沈海邑还透露,我市正在筹建全市统一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网上受理平台,“市科技局负责的项目在五六年前就已经实现网上申报,下一步将有望与全市系统对接。”沈海邑说,“省里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据称可以留下项目各个环节责任人处理的‘痕迹’,我想东莞应该也会朝这个方向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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