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颁奖典礼举行。图为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邓国平为获奖代表颁奖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已于3月1日生效,诚信服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是体现企业竞争力的硬指标。昨日,第六届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颁奖典礼举行,经过紧张的投票、评选、公示后,最终有63家东莞企业凭优质的诚信服务荣膺“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
本次颁奖典礼由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主办、《东莞日报》承办。获得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的企业,主要分布在金融、汽车、家装、医疗、美容、商超等行业。
亮点 汽车企业上榜最多
昨日的第六届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颁奖典礼上,有63家不同行业的企业进入诚信示范单位行列,为全市各行业在保障消费者权益上作表率。
在这63家诚信服务示范单位中,金融业企业有11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东莞农商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广发银行东莞分行等;商场超市企业15家,包括光辉家具、彩怡百货、国美、苏宁等企业;医疗美容行业有4家;家装行业企业有4家。汽车行业企业上榜最多,一共有20家,涵盖了东莞保时捷中心、中升雷克萨斯、美东汽车服务公司等;其他行业客户9家,主要有广东省盐业集团东莞有限公司、东莞国际旅行社、中国旅行社、兴华燃气、金信联行置业。
首次参加评选的东莞文华展览策划公司总经理祁志强认为,诚信经营对哪个行业都非常重要,就看经营者是否重视,以办展为例,如办展规模和招商时不相符合,收取定金后走佬,对展览行业都影响太坏,“经营总是有水分,以后不会有人再和你合作”。
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的重要因素就是经营者的诚信服务。近年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给消费者提供诚信服务企业信息,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日报》连续6年开展了“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引导市民安全消费,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创新 评选紧扣新《消法》
新《消法》在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赋予本届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更大的现实意义。为此,今年评选活动紧扣新《消法》进行了创新。
新《消法》启动,增加了新消费渠道出现的形势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条款。如远程购物方式下的网购有“7日后悔权”,7天内可无条件地退货;再如,考虑到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一改过去消费纠纷时由消费者举证的规定,转由消费者接受耐用消费品6月内发现瑕疵,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记者从主办方了解到,在以往报纸宣传、网络投票、媒体公示、举办联展的基础上,邀请了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邓国平为候选单位代表解读新《消法》,剖析法规的重点、要点。这一举措赢得了包括候选单位在内的各方好评。“《东莞日报》也会继续在市消委会的指导下,让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更有现实价值”。
主办方有关工作人员说,今年2月以来,评选活动通过报纸、网络同时发布候选名单,接受全市消费者的监督,开通消费者评价热线,记录消费者评价、建议。“由市消委会综合商家2013年度投诉受理情况,主办方综合市民评价情况,从而对候选企业进行最终审核”。
权威对话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邓国平:
东莞经济发展需要诚信正能量
记者: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对营造诚信服务的社会氛围有何意义?
邓国平:这么多年连续举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的评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诚信。从根本来说,消费领域纠纷多,基本都是缺乏诚信自律导致。因此,要从源头上来让企业自律,只有企业重视诚信服务,才能更有效减少消费纠纷。不然的话,仅仅是注重于纠纷的处理,不过是治标而已,不能根治纠纷的减少。
新《消法》的出台,赋予了市场主体新的责任。如举证倒置,对企业来说这是一个成本很高的行为,涉及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一旦企业要厘清责任,通过举证来自证清白,就得付出这些成本。从制度上,让市场主体意识到,与其高成本举证,不如诚信自律来减少侵权行为。而一旦出现消费纠纷,企业有侵权行为,按新《消法》将比过去加重赔偿、加大惩罚。今年评选活动举办解读新《消法》论坛后,我所知道的是越来越多的行业协会加入解读队伍,让会员企业尽快学习好、理解好新《消法》。
记者:新《消法》已经实施,下一届评选会因此作调整吗?
邓国平: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起到的标杆作用是明显的,从近几年参与评选的企业越来越多就可以证明。这种踊跃,一是看重《东莞日报》的权威和公信力,二是切实看到诚信带来的正能量,因而追求诚信经营,重视诚信。诚信服务氛围逐步在东莞各行业变得更加浓重起来。
下一年的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标准、提高标准,让更多更优质的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能够成为标杆,影响其他企业走诚信自律、诚信经营的发展路子。
诚信服务氛围的营造,并非某一个机构、某一个人的力量所能达到的。除了《东莞日报》这些权威媒体的推动外,还需要各行业协会、企业来推动,只有整个社会行动起来推动,才能让诚信成为一种习惯,最终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