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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单独二孩”已可申领相关表格

  目前符合政策的东莞户籍家庭约5000户,全市各镇街计生部门将开辟“绿色通道”

  4月1日下午,东莞市卫计局公布消息称,东莞“单独二孩”生育审批工作已开始启动,凡符合政策条件的“单独夫妇”现可在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会申领相关表格,全市各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将开辟“绿色通道”进行审批。

  据了解,东莞早前开展了相关的针对性普查,目前全市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东莞户籍家庭约5000户。市卫计局表示,自今年3月27日起,广东省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简称“单独二孩”政策),东莞将严格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有关规定,全市各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将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快接、快审、快批。符合政策条件的“单独夫妇”,现已可在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会申领相关表格。

  “我市已于3月31日将《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各镇街计划生育部门,要求各地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省有关‘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精神,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专人负责,方便群众办理‘单独二孩’再生育审批。”市卫计局有关负责人称,申请再生育审批的“单独夫妇”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同时附加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属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相关表格申请办理,“单独夫妇”应到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所属镇街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审批。

  但4月1日下午,记者致电万江多个居委会,均被告知尚未收到相关通知,不太清楚申请的操作细则,但一定会坚决执行上级政策,待收到“单独二孩”文件后按规定办理。

  解答一:夫妻单方不是东莞户籍是否符合政策?

  刘先生是湖南衡阳人,2008年与东莞籍的万小姐结婚,现已育有一个儿子的他们对“单独二孩”政策充满期待。身为独生子的刘先生担心自己没有东莞户口,再生的话不符合新政。

  卫计部门解释称,“单独”夫妇一方为广东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适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省份的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对于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省并在广东省提出按“单独”申请再生育的,应以广东省规定的标准予以确认。因此,刘先生夫妇的情况完全符合“单独二孩”政策规定。

  解答二:政策出台前怀孕的是否属于超生?

  家住莞城的张女士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现生有一个女儿,他们夫妻俩都希望能再生个儿子。今年2月份,张女士怀孕了,原本做好超生罚款的他们产生了一个疑问,政策出台前怀孕的算不算超生呢?

  对此,卫计部门已经明确,对在广东省“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前(即2014年3月27日前)已经生育的“单独”夫妇,将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而在广东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在广东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应严格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记者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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