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记者邵蓝)办理入户“立等可取”对你而言是不是超乎想象的事?从4月2日起,东莞十类人才入户就可以享受这样的“火箭级”办事效率——当然,前提是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在4月3日举行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局长游其晃详细解读了《东莞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十类人才可办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
《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规定,以下十类人才如符合就业、计生、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规定,年龄在45岁以下(研究生以上、副高以上、高级技师、留学人员在50周岁以下),可直接申请入户。
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游其晃介绍,这十类条件与原来的入户条件相比,主要有4大变化:一是“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应届生”可申请直接入户,原来是要求全日制本科且具备学士学位。二是增加了“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三是中级以上职称不再要求相关学历。四是针对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可直接申请入户,较原来高技能人才入户少了2年社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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